朴永馨在分析了原有补偿理论过分强调生物因素、外界条件对补偿起决定作用等观点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因素补偿理论。朴永馨指出,生物因素是补偿的物质基础,为补偿提供了可能性;社会因素为补偿提供了外部条件;意识(或心理)因素是使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充分发挥作用的后天产生的一个因素。以上三方面的因素在补偿过程中是统一的、相互作用和协调平衡的。在一个补偿过程中要全面地、统一地分析先天与后天、内因和外因诸因素的作用,以便在补偿缺陷中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机体本身生理和意识的功能。[19]朴永馨在研究补偿现象时以普遍联系的观点分析与之相关的各种因素,准确把握了补偿现象的本质特征。
2.动态发展观
事物的运动发展思想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观点。对于特殊教育现象,我们应当将其放在一定的历史过程中加以考察,才能准确地做出描述和解释。动态发展观认为,没有任何东西是静止不变的,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特殊教育研究不仅要了解发展的现状,还要考察成因及其过程,并且对发展趋势做出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