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中央及地方政府继续完善保障机制,提高生均拨款标准,达到西部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东部小学550元,初中750元。在此基础上,中央政府将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具体措施为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初步测算,国家试点每年需资金160多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
可以预见,未来中央及地方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工作内容与重点仍将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