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伪和
所谓“伪和”,指虚假或者虚情假意上的和谐人际关系。此种和谐是为了防止关系破裂带来各种各样的损失,而不得不违心地投入以维持表面上的和谐。此类似于黄囇莉的虚性和谐与梁觉等的工具性和谐,或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小人之和”。若细分,常见的“伪和”又可分为两个亚类。①面和心不和。所谓“面和心不和”,指交往双方表面上看似关系和谐,但心中却是彼此怨恨对方,或一方对另一方心存不满甚或有怨恨的情绪。由于“面和心不和”常常掩盖了问题的实质,使问题不能得到真正的化解,结果,它易招致双方或暂时处于弱势的一方对暂时处于强势的一方的不满甚或怨恨情绪。假若这种不满或怨恨情绪没有通过合理的途径得到及时宣泄,而是越积越多,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一旦满怀怨恨,暂时处于弱势的一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起来反抗并得势,哪怕仅一时的得势,也往往会对曾经压抑过自己的另一方展开强烈的、非理性的报复,并最终给中国文明带来严重的破坏性后果。[12]现实生活中之所以会出现“面和心不和”,可能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交往双方或一方在中国传统求和畏争与人情、脸面文化的长期浸染下,对与人维和有一种非理性的偏好,不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撕破脸皮;或即使交往双方或一方虽本无意与对方进行真心交流,进而真心悦纳对方,但鉴于“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等做人“格言”,也不想“得罪”对方,于是采取“礼节性交往态度与方式”对待对方,而对方出于某种缘由——或同样不想“得罪”对方,或处于不对等的劣势,或善于做人等——也不予点破而已;还有一种可能原因是猜疑戒备心重。几乎每个中国人都懂得“人心难测”的道理,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于是便建立了“防人之心不可无”的戒备心理。在“防”与“戒”的心态下,在社会交往中,对他人的戒心势必包含着对他人的不信任感。于是,我们总习惯性地对别人言行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一旦疑心建立,偏执的推理过程就会使误解愈演愈烈,由于对对方的真实意图不明就里,所以只好以“满脸堆笑”的方式虚与委蛇了。②以“同”代“和”。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说,以“同”代“和”就是以自我为中心,抹杀其他人的个性,从而谋求一种无差别的一致性的人际关系。“以同代和”之所以是伪“和”,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它不符合“彼此尊重对方合情合理的个性”这一真“和”的实质。“以同代和”容易产生下述严重后果:它抹杀了弱势群体的鲜活个性,使得一个群体内部由于缺乏不同的声音而显得单调,也使民主、协商、对话等沟通方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从而极易滋生专制的管理方式;同时,这容易让被抹杀了个性的弱势群体在心里产生积怨,进而于无形中削弱本群体的凝聚力,甚至给本群体的生存发展留下无穷后患。更坏的后果是,这种以“同”代“和”的机制会造成圈子内表面上一团和气,而实际上是非混淆,上下沆瀣一气,甚至因为外在“一团和气”的掩饰,心术不正反而得以藏匿,最终造就了更多的伪君子或者阴阳转化即所谓“伪君子真小人”,以至于让“阳奉阴违”在人际交往中大行其道。或为了内部的所谓“和谐”,各方都在极力遵守并维护着这些“潜规则”,谁也不愿去打破它。正是这些阴暗而丑陋的“潜规则”,给了腐败以滋生和繁衍的温床。因此,在人际交往中,交往双方都要准确把握“和”与“同”的本质差异,明确区分“同”与“和”的情境;同时要牢记孔子所说的“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的古训,当组织中出现“一言堂”时,人们要勇于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切不可为了自己的私利暂时不受损而选择沉默或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