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形式。基础教育肩负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神圣使命,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检测教育质量,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力措施。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查学生身心发展的整体水平,主要从持续性、整体性和发展性等维度进行考量。其中,持续性强调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是长期努力的结果,是持续成长的过程。学生成长记录是持续性的具体表现。整体性强调身心全面发展,如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兴趣、健康体魄、良好习惯、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等各方面的整体进步。发展性强调教育的增值效果,即学生进步提高的程度和速度。在教育实践中,教育工作者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如综合素质量表,学生成长档案袋,学业综合考试,等等;同时,如何简洁高效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
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众多研究表明,教育评价具有重要的反馈功能,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能激发学生的进取心,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体验到学习成功的快乐,明确发展提高的方向和方法。《教育规划纲要》强调改进和丰富评价方式,发挥好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这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一方面要促进教育评价方式多样化,即积极开发新的教育评价方式,不断丰富教育评价方式体系;另一方面则应努力提高应用教育评价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利用评价促进发展的意识,遵循教育评价规律,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教育评价方式。